9月2日,记者从市民委了解到,我市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就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今年9月是呼和浩特市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今年的活动月以“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为主题,着重从七个方面有力推进:一是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心组学习会;二是在各地区、各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三是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团体开展一次《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活动;四是在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五是围绕“民族团结进步”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各阶层、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召开一次座谈会,形成研讨成果,在电视、报纸、网络进行宣传;六是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七是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持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脱贫奔小康步伐。要深入基层、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围绕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难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要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登记办证、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强协调帮助,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首府城市全面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内容来源:呼和浩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