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令我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内蒙古企业管理咨询协会会长、呼和浩特市工商联副主席、内蒙古和君伟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万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信心。作为一名从事文化产业的民营经济人士,深刻感受到国家以法治形式保障民营经济平等地位、破除市场壁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本法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产权保护,降低融资门槛,与企业发展痛点高度契合。我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主题展馆、展厅文件建设业务,是一家从创意到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展陈服务商,近年来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持续投入,在展陈设计领域,过去常面临招投标隐性歧视、创意成果保护不足等困难挑战。新法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平等进入”,并强化反垄断执法,有助于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文博场馆、文旅项目的设计竞标。未来,我们将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联合行业伙伴共同推动文化产业领域展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内蒙古兴泰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冯万林:通过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学习,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的出台彰显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更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作为扎根自治区的本土建筑企业,我们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主动对接政策红利,确保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公平对待。深化与周边地区的产业协作,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充分发挥本土企业优势,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我们坚信,在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下,民营企业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将继续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供稿:市委统战部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