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8日,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6个巡察组已经完成进驻,国有企业“回头看”巡察组与市纪委专项调查组协同配合,同步开展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对市委办公室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发改委、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涉煤、涉矿重点单位开展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对市交通局等10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36个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巡察“回头看”,对市县两级人防系统开展巡察“回头看”。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开展市县联动巡察。
4月7日至8日,各巡察组陆续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守职能定位,聚焦政治责任,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常规巡察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煤炭、矿产资源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落实重大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政治责任情况、落实净化政治生态要求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围绕落实政治责任情况、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投资贸易环境”“诚信法治环境”“便利宜居环境”情况等五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巡察“回头看”重点围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国有企业“十乱”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等两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人防系统巡察“回头看”重点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人防项目违规审批验收问题、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使用问题、人防工程出租牟利问题、违规审批和作风问题等五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对煤炭资源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国有企业巡察“回头看”、人防系统巡察“回头看”和常规巡察,是督促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国企健康发展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巡察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45天,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等。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涉煤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国有企业和市县人防系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