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020年1月1日上午,以《条例》正式公布施行为契机,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呼和浩特市宗教事务局在大召广场和振华广场联合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阿拉坦敖其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刚布和,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宗教局局长马丙全参加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营造良好宗教法治氛围,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蒙汉文滚动播报、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条例》的出台过程、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进行了全面解读,共计发放手册3000余册,宣传单5000余张。下一步,市宗教局将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将《条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社区、机关、院校,全力推动《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和我市统战工作干部、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及广大信教群众和市民群众20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并观看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