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民委召开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暨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培训会。会议审议了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规则》,对下一步民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级巡视员贾明星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进行专题辅导。会议强调,民委委员单位和各旗县区民委要充分认识民委委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民委委员制度,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优势和作用,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共同推动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民委委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密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研究谋划,深入推动落实,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市民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创新工作方式,督促指导各委员单位自觉履职、全面履职,调动和发动各方力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面向全体干部群众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积极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要精心办好全市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集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感恩奋进跟党走,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市民委30家委员单位兼职委员、联络员,市民委班子成员、调研员、各科室负责同志,各旗县区民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供稿:市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