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编办始终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日常,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党的建设,党建护航促团结 一是提高站位,构建党建品牌。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创建“政通人和 阳光编办”党建品牌,整体标识似红石榴,寓意各族干部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为建设模范自治区努力奋斗。二是加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依托“三会一课”普及党的民族政策和理论知识,认真学习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三是开展活动,形成强大合力。利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主题展、《融合之路》主题讲座等红色资源,厚植爱党爱国情怀,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根植于心。 民族团结进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人才助团结 一是强化政治标准。将政治标准、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放在首位,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强化日常考核。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评分标准,对平时考核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强化实践锻炼。积极选派各族干部到乡镇街道、村挂职锻炼,近三年已陆续选派7名优秀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不断开阔视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能力本领。 民族团结进步+机构编制支持,守望相助铸团结 一是增强干部队伍力量。科学规划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及人才引进招聘工作,近三年提供行政编制1700余名、事业编制8800余名用于全市招聘招录,在提前启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编制审核,不断充实全市各族干部队伍力量。二是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等多部门及时做好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调配机构编制资源作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就。
供稿:呼和浩特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