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规格高、内容全、要求明、举措实。直击民营企业痛点,多措并举解难题,提振信心强保障,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也为新时代促进“两个健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民营经济领域引发热烈反响。
宋杰
呼和浩特市总商会副会长
内蒙古食全食美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意见》的发布,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提出全面的指导意见,把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摆上重要战略地位,对广大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激发了企业家们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以《意见》精神为指引,站在形成大流通、大发展,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上,在布局农产品流通供应链和深耕市场上做文章,全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流通先导和龙头企业产业带动作用,在首府乃至自治区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上展现新作为。
张贵龙
呼和浩特市总商会副会长
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会长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意见》健全了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家干事业创造更多安全感。《意见》出台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其中一些针对性措施将极大稳定市场预期,拓宽政策落实覆盖面,增强企业获得感。
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握好发展方向,落实好务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我们将继续坚持“一企一策 求真务实”的服务理念,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开创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呼和浩特市工商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