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规格高、内容全、要求明、举措实。直击民营企业痛点,多措并举解难题,提振信心强保障,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也为新时代促进“两个健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民营经济领域引发热烈反响。
郭万富
呼和浩特市工商联副主席 内蒙古和君伟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提出了31条政策措施。《意见》一出,公司立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逐条研究。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56789”的特征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依然占有主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出台,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将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温长虹
呼和浩特总商会副会长 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商会会长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一定位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
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极大鼓舞了我们商会众多优秀民营企业家继续拼搏的信心与决心。下一步,我将带领商会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引领商会企业积极顺应新时代新趋势,抢抓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商会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来源:“呼和浩特市工商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