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市委统战部召开部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并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葛智敏主持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调研组一行在兴安盟考察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
会议决定 市委统战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一要高位高效推动,周密有效调度。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列入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旗县区近期重点工作;深入各旗县区一线调研走访,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并研究解决思路举措,提升创建工作的针对性;近期组织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各专项组专题调度会;尽快完成统一战线专家智库建设,推动专家学者加强创建工作路径方法研究。二要创新设计载体,着力共建共享。要打造首府统一战线“同心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创建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要加快推进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面和教育实效;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市、县(旗、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创,着力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环境。 会议要求 市民委要切实履职尽责,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要加快细化任务清单,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要求,明确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具体任务,列出“八进”内容清单,查找短板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精准指导;要以社区、乡村为重点,把创建工作中心下移,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日常评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要倒排工期,给出时间表,力求如期完成创建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市委统战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