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提出过程:201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9年10月,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继续优化营商环境。
基本内涵:优化营商环境,指的是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相关执法,增强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意义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是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既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迫切需要。
实践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是进一步精简审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二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要求,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三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四是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五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要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改进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既查找解决共性问题,又不增加地方和企业负担。要对标国际先进,推出有针对性改革举措,定责任定时限逐项落实,加快推广社会认可、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摘编自《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关键词(2020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