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在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此前,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征求了有关旗县区党委统战部、各宗教团体意见,并下发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提出了相关要求。各旗县区统战部联合当地防疫、安全等相关部门已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各宗教团体积极配合,指导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恢复开放后的安全工作。市伊协为全市各清真寺配备了微型消防站;召开场所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清真寺按照开放预定方案实施,严格按照常态化管理。
目前,土左旗、托县、和林、新城区、回民区已有32处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并于17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其余场所将逐步有序恢复开放。
供稿:市委统战部十科、十一科、十二科